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,有这样一位身影,她身着法袍,肩扛天平,眼神坚定而有力。她扎根审判一线10余年,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再到员额法官,岗位在变,但她努力工作的劲头没有变。从初出茅庐的年轻人,成长为一名经验丰富、业务精湛的资深法官,她用实干诠释着新时代女法官的柔韧力量和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。她就是法官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。

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(右二)与喀夏加尔人民法庭同事合影。(黄锦程 摄)
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法官,2010年6月,她从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顺利毕业,2015年1月,她怀揣对法治事业的憧憬和热爱考入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。
在法院工作10余年,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先后审理案件3000余件,她对每一个案件充满耐心,匠心打磨,在一摞摞卷宗、一场场庭审中历经岁月磨砺,从书记员逐步成长为一名法官,从法院新人变身行家里手。
扎根基层开繁花,情系群众促和谐
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不仅是基层法院一名员额法官,她还承担着法治宣讲员、矛盾纠纷调解员、法治副校长等职责,为此她经常奔走在基层一线,巡审、普法、调解、走访,足迹遍布各乡镇。
“在基层面对更多的是家长里短的‘小案’,小案件承载着百姓朴素而真切的司法期盼,我们一定要办好。”这是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的办案宗旨。在她办理的诉讼案件中,多数是通过调解完成的,她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是严肃的也是有温度的。她独自承办案件3000余件,调解成功率达90%。2024年初,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,她还创新性地提出“五个就地”工作方式,实现就地立案、就地调解、就地审案、就地结案、就地执行的目标。
“我们效率高点,裁判早一点抵达,当事人就少点焦虑。”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总是这样告诉身边的同事。
在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,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主持调解,当天立案、当天结案,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,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,节省了司法资源,高效、便民的司法服务得到群众的称赞。

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开展调解工作。(黄锦程 摄)
调解普法两结合,标本兼治见奇效
“她工作思维很敏捷,做调解工作很有方法,一边调解一边普法,老百姓都很信服她。”书记员阿依古丽生·塔开江评价道。
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对每一起案件灵活运用情感感化、换位思考、借力调解、心理疏导等方式,化解一次次矛盾冲突,推动无数当事人握手言和。在巡回审理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,她通过过错分析、责任划分、情感共鸣等递进式调解成功,打开双方心结。巴某和斯某为邻居,巴某用水管浇灌院内土豆时疏忽大意忘记关掉阀门,致使水渗到斯某家的牛羊圈内,造成思某家地面塌陷、墙面开裂,双方就此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彼此关系也降至“冰点”。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提认真梳理案情,考虑到一方当事人行动不便,便将“法庭”搬至当事人家门口,本着“如我在诉”的理念,现场查看墙面的损害情况,用拉家常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,妥善化解了纠纷。
与此同时,她还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宣传团队的作用,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,积极构建“妇联+司法所+家庭+学校”普法教育体系。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法治讲座、普法宣传、模拟法庭等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。2025年以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8场次,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。
“在基层我不怕大家来找我,我担心的是群众找不到我。”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。在巡回审判方面,她的脚步遍及草场牧区,针对法庭服务范围内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体占90%以上、农牧民居住偏远分散、法治意识淡薄的特点,她采取巡回法庭、马背法庭等一系列便民司法举措,将法治精神传递到每个角落,使利益受损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力量,营造各民族平等、团结、互助的良好氛围,有形有感有效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

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与当事人沟通交流。(黄锦程 摄)
温暖守护“她”权益,精心呵护“苗”成长
手持法律利剑,怀揣为民温度。在基层法庭,因家庭琐事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屡见不鲜。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面对家庭暴力这类家事纠纷,会组织夫妻二人调解和好,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,下发《人身安全保护令》;经调解无法和好的,依法解除婚姻关系,后对利益受损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和经济补偿;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判令支付抚养费,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做有温度的法律人,传递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和触摸得到的法治温度。她任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庭长期间,还挖掘优秀人民调解员、爱心妈妈、“四老人员”、优秀妇女代表等组建“石榴花”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队,引导其依法及时排查、调解、疏导、化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纠纷,联合县妇联打造“巾帼法律明白人”队伍。2024年6月,喀夏加尔人民法庭被授予自治区“石榴花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,搭建起集矛盾调处、法律援助、心理疏导、关爱帮扶于一体的维权服务平台。
“石榴花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成立以来,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合理利用“石榴花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6万元项目资金,为20名困难妇女送去1万元的救助金、为13名困难儿童送去价值1000余元的学习文具等,切实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帮助,传递社会温暖。针对困难、残疾、留守儿童,实施一对一、多对一帮扶,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,最大限度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。精准锁定“家庭教育缺失+监护缺失”的未成年人,为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,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,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。
2024年,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被评为全国“八五”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,先后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、巾帼标兵、先进工作者、优秀法官等荣誉。关于未来,古丽孜那提·阿布德哈尼这样说:“法治之路,步履不停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,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,用坚守与热爱守护一方的安宁与正义。”(朱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