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“4·22”较大爆炸事故致3死3伤,调查报告公布

2026-01-03 来源:
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

4月22日19时36分许,山东省菏泽市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爆炸事故,造成3人死亡、3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1104.39万元。

12月19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巨野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“4·22”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》(以下简称《批复》),公布了调查结果,对事故进行了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,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4人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20人。  

《批复》称,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、调查取证、技术鉴定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,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、原因、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,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,提出了对事故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。事故调查工作客观、公正、实事求是。

事故调查组认定,菏泽巨野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“4·22”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叠氮化钡,工艺技术不可靠、安全设施未设计、安全条件不具备、风险辨识不全面、安全培训走形式,刮铲离心机内叠氮化钡时操作不当,属地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力,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且企业存在谎报情形。

《批复》显示,有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,20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。

同时,《批复》要求,菏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,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,举一反三,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,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教育培训,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,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